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我在水浒升个级 > 第一百七十一章苏乞儿(1)
    末了,我们想到要给自己的组织定一个名字,我们伸出黑乎乎的小手,这也是我为什么不用手喂她吃饭的原因,名字就有了,黑手党;组织存在的目的,为人们服务;组织的原则,秘密与忠诚。我们拉拢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我们的组织,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资格成为黑手党的党员,有些人不过是我们利用的工具。很久以后,在看一本名人传记的时候,他在岛上说了一句话,于我心有戚戚焉。原话是这样的,我只关心对我有用的人,而且仅限于对我有用的时候。我们五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少女在一座名不见经传的破庙里做的一件名不见经传的事,后来被发扬光大了,叫做白虎观通义。我也不知道那些都都平丈是怎么想的,可能觉得白虎更加虎虎生威吧。

    哥老会的大当家的哥伦布和官方代表张伯伦在一个生产啤酒的地方召开秘密会议,这里的秘密是针对普通人而言的,在我眼里,没有什么是秘密。会议的结果是哥老会同意朝廷增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应对当前经济危机,朝廷则协助哥老会铲平他们共同的敌人黑手党。我们为什么是敌人?因为我们都想做主,可是世界只有一个,所以主人也只应该有一个。我很高兴他们这么做。许多年来,哥伦布一直首鼠两端地在朝廷和黑手党之间摇摆,这次他终于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蠢的事。要知道哥老会生存的根基就是乡土民情,可是它却要挖断自己的根来换取眼前的一场及时雨,哪怕是酸雨。

    血雨腥风本无涯。哥老会的大本营在三峡一带,所以首当其冲的是广东的黄飞鸿,连同他含辛茹苦培养出来的广东十虎死伤殆尽。洪熙官和方世玉这一对表兄弟不干了,做起了缩头乌龟。我答应他们谁先取下哥伦布的人头,三妹就是他的。他们争先恐后,从东西两面夹击哥伦布。哥老会来势汹汹,不过后继无力,因为他们掘断了自己的根。他们从乡下跑出来,以为可以在城市里立足,最终悲哀的发现,城里人始终把他们看成乡下人,乡下人却已不再把他们当作乡下人。哥伦布大败亏输,不过哥老会积攒多年的势力也不是像气球一样完全是靠吹大的,方世玉和洪熙官也都没有回来。我看着脚底下奄奄一息的哥伦布,一脚踩了下去,他的五官在的脚底下变得稀烂,还有一只眼珠里蹦了出来,他的龙凤胎抱着我的腿哭喊着,她的十三个老婆都在跪地求饶,远处的云彩都为他们滴下嫣红的血。我弯下腰,抚摸了哥伦布可爱的孩子的朝天髻,然后捏碎了他们的头颅。脑浆渐到我脸上,满满地往下淌,带着苦涩。我本来可以避开的,但我没有,好像我就希望现在这样似的。

    哥老会没有灭,几千年的传统不会随着几个人的死就失传,乡下又有了很多复兴哥老会的组织,当然了,他们真正的目的一般跑不出这两样,银子和女人,或者男人。

    这场血战是朝廷鼓动的,斩草除根,要找朝廷做一个了结。我一直相信一件事,不要以为你的对手是多么的了不起,他们也不过是人;也不要以为你自己是多么的了不起,你也不过是人。现在我的对手是皇帝,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白昼宣淫。

    “朕是皇帝,你敢杀我?”“为什么不敢?”“杀了我你觉得你会有好下场吗?你觉得朕的皇子皇孙会放过你吗?”“好,动动你草履虫级别的脑细胞,如果现在你死了,你猜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凶手是谁并不重要,可能他们还会感谢我这凶手,因为我终于替他们做了一件他们早就想做而不方便做的事。他们会忙着争这张龙床,争这张龙床上的女人,不是他们喜欢这些残花败柳,而是这是一种象征,谁得到这些,谁就是赢家。你要不要试一试?”“等一下,苏乞儿,我知道你什么都有了,我还是有一样东西送给你。”“什么东西?”“一个女人。”“我有的是银子,因此我也有的是女人。”“不过这个女人不一样。”“怎么不一样,那道她的胸是平的,还是她有两个脑袋?”“她是苏妲己苏皇后。”

    “一笑千金买,再顾倾城易。”“不错,她本是先皇册立的正宫,不过她太正经了,正经到我看了她就反胃,不过她确实是贤内助。如果没有她的扶持,天下早就乱了,江山早就没了。”“你这么依赖她,把她给了我你怎么办?”“这就是我的事了,别忘了我还有一般愚忠的老不死的。况且如果我不给你,现在就会没命。”“好,我先收下,如果礼物不好的话,该发生的事还是会发生的。”“你会满意的。”皇帝怪怪地笑着,五官都扭曲在一起。

    忘了说了,其实我一直都是乞儿的打扮,因为我本来就是乞儿,苏乞儿。我鄙视那些数典忘祖的人,以为自己从农村到了城市就是城市里的人了,户口迁到了北京就可以明目张胆地说自己的北京人。我不一样,我一直是乞儿,一直穿着乞儿的衣服,想任何一个乞儿一样每年洗澡的次数严格控制在个位数。这样做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只不过是我们的传统,我们的骄傲。我不知道一个身份最高贵的女人和一个身份最低贱的男人坐在一辆车子上的时候她是什么感觉,尤其是这个男人还是她的主人的时候。她很有教养,很冷静,很坚强,像极了传说中的柴郡主。不过一出宫门她就哇地一声瘫倒在我腿上。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受得了这种侮辱,从最高贵到最低贱。我一点都不同情她的遭遇,正如我从不觉得自己可怜一样。我只是提醒她她有洁癖而我至少三个月没洗澡了。“你再脏还能比那狗皇帝更脏吗?”这是她的原话。

    苏妲己真的很美,我没见过那些志怪小说里选取不同的美人身上最美的部分幻化成美人的妖狐到底多美,不过我知道不可能有人比她更美了,因为她就是最美。很多时候不必去想怎么和别人竞争,超过别人,如果你就是最好的,那么他们肯定不会比你好。我牵着她的手走向全国第一座七星级宾馆,外面写着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这里有两行人,一行男的,打扮地都和我似的;一行女的,就是苏妲己和宫女了,她们衣衫很整,虽然没带帽子。

    于是保安尽职尽责地拦着我们。事情在第四十一个保安被敲掉脑袋后终于发生了转折。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可是有钱也要有命去花。保安做鸟兽散,宾馆的老板和老板娘和老板他娘和老板娘她娘都跪在门口迎接我们了。我说“把刚才那些人的心肝挖出来做火锅。”苏妲己刚要吐,我说“那算了吧。”进门的时候有个服务小姐嘴角撇了一撇,我知道我们身上的男人味很重,对女人特别是美女有着很大的作用力,对此我表示深深的理解。当着苏妲己的面我也没说什么做什么,不过是带她到世界上最安全的岛上扒光了她的衣服让她在哪里站了三天。我想她之所以能坚持这三天,是因为我答应她如果她坚持下来就给她机会让她报仇。三天后,我轻轻地抚摸着她冻得绛紫的肌肤,春风化雨般谆谆善诱“如果你要侮辱一个人,最好能确定你不会被你侮辱的人侮辱。”后来她陪了我三十三天,有时候是和苏妲己一块,有时候是她自己,她费尽心机都没找到杀我的机会,结果她把自己给杀了,她受不了了。我抚摸着她温润的肌肤,说道“如果我能这么轻易被人杀掉的话,我早就尸骨无存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那晚在宾馆,我的心情特别的好,甚至叫小姐来舔我脚丫子。她们一有点不是心甘情愿的表示,我就会超度她们。顺便说一句,我从不洗脚的,只是在洗澡的时候顺便用水冲一下,而且也没鞋换,袜子也是一次性的。结果那晚上的朔风特别的厉害,一连吹落了一百零八多娇嫩嫩的娇花。当时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那么做,不久后,我就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答案,尽管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这样。曾经有一天我被世人践踏在脚下,曾经有一天我把世人践踏在脚下。我不认为她们是无辜的,我说过很久以前我就不再相信这个字眼。造化弄人,我们都是在受造化的摆弄。这或许就是宿命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