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大痣哥重生后有点狠 > 第一章 噩梦醒来是少年
    土砖瓦顶的小厨房一角,竟然有一口被木板遮盖着的废弃的水井!

    水井旁边,一个脸色苍白、心慌气乱的18岁少年,手脚发颤地推开遮挡井口的木板,少年憋着气,趴下身体,伸出颤抖的手拉着尸体的头发将脸转过来......

    “啊!......”白甘大声喊叫着,从噩梦中醒来,像刚被丢上岸2分钟的鱼,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感觉到光线十分强烈,白甘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地上,脸对着天空。

    此时正值中午,雨过天晴,万里无云,阳光火辣热烈地照在自己身上。

    好久没有做这个噩梦了。

    三十多年前,1987年8月,白甘的妹妹被杀害弃尸在自家厨房里一口废弃水井中,是白甘亲自打开了那个水井的木板盖子,找到了妹妹的遗体!

    30多年过去,这些年基本没有做这样的噩梦了,妹妹的音容笑貌已经被白甘深深地尘封在心底的某处。

    脑子逐渐清醒,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白甘才想起,这里是家乡的响石岭——蓝星,华夏,西岭省一个边陲小县南业县县城郊外的一座山上。

    山顶上有一块6米多高的椭圆形巨石,用石头或锤子敲击,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当地人称之为“叮当石”。

    山上树木茂盛,四季常绿,花团锦簇,春夏之季野花满地,风景很是不错。

    “咦?我不是从这个叮当石的顶上,悲催地滑倒,摔下来了吗?竟然没有受伤?也没觉得身上有哪里痛啊?”

    白甘想起自己晕过去之前的事了,动动手脚,在身上一番乱摸后,疑惑地喃喃自语。

    他这个衰人,52岁到身的人了,还在这个刚下过雨不久的山上,从叮当石后面比较绶的地方,爬上了圆滚滚滑溜溜的大石头的最高处。

    当时的情景是,满腔悲愤的白甘,正竖起右手中指狠狠地指向天空,脚跺巨石,口吐恶言,破口大骂贼老天瞎了眼!大骂天道之不公!

    结果很显然,就像他的人生一样——悲剧了!

    不知道是老天爷太小心眼不经骂,还是因为他自己情绪太激动,总之脚下一跺一滑,白甘就坐了土飞机,从石头顶上6米多高的地方滑下去了!

    一股挥之不去的恶臭萦绕在白甘的鼻腔间,白甘有点怀疑是闻到这股臭味才做了噩梦!

    “卧槽,怎么会那么臭?我不会是掉到粪坑里了吧?”

    白甘以手撑地,抬起身体看了看四周,并没有掉到粪坑里呀?还是在叮当石下面!

    旁边芳草野花繁多,不过这青草和野花的芳香,不仅掩盖不住这股恶臭味道,好像还被这堪比化学毒气的恶臭熏得无精打彩的!

    很快白甘就意识到恶臭来源于自己身上,看了看两只粘乎乎乌漆抹黑的手,再拉起身上的t恤衫看了看同样黑乎乎的肚皮……

    “的!”

    白甘咒骂了一句,可顾不得别的,爬起来一溜烟就往半山下的峡谷小溪跑。

    情急之下,他都忘记自己是个50岁出头的老男人了,也忘记自己究竟跑得有多快,熟悉地形的他,飞奔到500米开外的溪流小水潭边,“哗啦”一声扑进水潭里!

    三下两下扯掉衣裤,脱得光洁溜溜的,然后从头到脚的狠狠搓啊搓!清洗着满头满身的“黑泥”!

    不过白甘是越搓越心惊,尼玛的,这还是自己那50多岁老男人的身体吗?

    入手就是浓密厚实还稍长的头发,这不是自己那已经稀疏快成地中海发型!还有这皮肤,紧致白晰,晶莹如玉,比他这辈子亲自摸过、在旁边偷偷观察过的所有女人的皮肤都要好得多!

    手臂搓动间,能感觉到一种属于年轻人才拥有的力量感!

    原本中老年宅男的肥肚腩不见了,代之以扁扁的肚子,腰围由原来的两尺六降到了现在的两尺出头,稍一运力,隐隐可见块块腹肌!

    这一切变化,愣是让早已心如死灰、颓废多年的怂货白甘激动得浑身颤抖,他加快了搓洗身体的速度,很快就浑身舒爽的站起来。

    嗯嗯,感觉自己应该是长高了,原来的1米62残废身高,现在应该长高了有5公分,达到1米67了!

    这是怎么回事?重生?夺舍?

    因为在省城某个小事业单位里混得无所事事,白甘喜欢在某点中文网上看小说,但从来没想到这么玄幻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小溪的水流还是蛮快的,被白甘弄得乌黑浑浊的小水潭,很快又变得清澈见底,白甘往平静的水面扫了一眼。

    水面做为镜子,肯定看得不是很清晰,但基本还是可以分辨出来个人样子的。

    这不是52岁中老年人白甘那略显苍老、因长年失眠带着黑眼眶的怂逼脸!

    这是一张阴柔的白嫩书生脸,脸上鼻子旁边的那颗大肉痣,是白甘的标配,满头秀发,甚至还有点长了!

    白甘伸手摸着自己脸上的那颗大肉痣,这是他一辈子的痛,可以说,他一辈子的不如意,多少都跟这颗痣有关!

    本来长相还是不错的,可是搭配了这颗大肉痣,那就毁容了,看着很是猥琐。

    从小就被小朋友们嘲笑,“大痣”的绰号从小到大都紧紧跟随,自卑感也紧紧相随,从小养成了自卑、懦弱、少言、低调的性格,说白了就是怂b、闷骚!

    摸到这颗肉痣,白甘的兴奋感骤然下降,反而有点伤感,为什么这颗该死的大肉痣还是生死相随啊?怎么就不重生到一个帅锅身上去呢?

    ——可见白甘对自己这个身材长相有多嫌弃了,都宁愿重生到别人身上去了!

    白甘正在胡思乱想,真是酸甜苦辣,各种滋味在心头!思绪杂乱中,一股信息突兀的出现在白甘的脑海中……

    原来,这叮当石是数万年前自天外神域逃亡来到白甘生活的这颗蓝星的,叮当石只是个外壳,内里却隐藏着一颗神域至尊仙器——搜魂珠。

    这颗搜魂珠因为在神域的一场惊天诸神大战中主人陨落,其器灵为逃避敌人的追捕连续穿越多个世界,最终耗尽能量坠落在蓝星的这处荒蛮之地,在这山上修养生息数万载只等有缘人。

    可是由于南业这地方实在是相当偏僻,人类活动一直很少,符合搜魂珠认主条件的人更少。

    直到明朝时期搜魂珠才勉强找到一个主人附身,偏偏这家伙志大才疏,不懂得低调猥琐发育的道理,修为还不高就去学人家树旗造反,结果很快就被朝廷剿灭了,自己也挂了!

    搜魂珠只能又飘回叮当石这里休养生息。

    搜魂珠的能量所剩不多,寻找主人又十分艰难,为节约能量,只能在方圆百里内扫描孕育中的胎儿,在胎儿的身上种下种魂,种魂会在新生儿身上形成一个肉瘤。

    等此子长大后,还要有机会来到叮当石旁边,还要让他身上的血机缘巧合地滴在叮当石上被搜魂珠吸收,才能认主!

    这种几率,难度已经堪比登天了!

    搜魂珠能量少,这事情又要广撒网,几无收获,搜魂珠器灵也很无奈和绝望啊,只能不抱希望地隔几年种一个胎儿。

    轮到白甘这个胎儿时,就是那么随便一点,便将种魂点在了白甘这个倒霉蛋的鼻子旁边,好好的一个英俊男儿就这么毁了!